发表于:2003/11/22 23:04:00
#0楼
於2002.9.24 工商時報 發表
原著作者:
台灣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研究所 副教授 吳豐祥 老師
知識經濟的發展成效影響到國家產業未來的競爭力,而其中的重心在於業者是否能提升其研發創新的能力。要達成這些目標,「是否企業能夠充分運用產學研的各種技術資源?」又是其中的關鍵所在。因此,吾人可以理解一個國家是否具有很有效的技術交易機制與服務體系,將會對於該國的創新能力與競爭力有很大的影響,而當中技術的計價與評估似乎又是最為重要的一部分。
大體上來說,技術評價的用途主要包括:作為企業收取對外權利金、訴訟、跨國技術移轉計價、擬定財務報表、以及作債務保障之用。較具科學化的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評價需要透過技術、管理、法務、財會等專家的共同組合來進行。而且計價考量的範圍可能相當廣,常常需要涵括知識與技術、科技政策與法制基礎、商業環境與外部因素等構面。
傳統上對於技術及智慧財產的評價方法主要有三種:成本法、市場價值法與經濟基礎法。另外,有些專家則藉用財務管理方面的選擇權之觀念,發展出「實質選擇權」的計算方法來評估專利的價值。儘管如此,各種單一的方式仍然各有其不足之處,因此,比較完整的技術之鑑價,似乎有必要就下列的各項因素進行較為整體的考量:
一、技術創新的程度
技術原創性的程度越高,則通常可以產生更高的報酬。另外一方面,它所產生的產品創新,亦可以使企業的競爭優勢維持更長的時間,因此,賣方自然會要求較高的售價。
二、市場競爭的程度
一項技術的價值,常常會依市場上是否有競爭性的技術而定,如果提供類似功能的相關技術很多,則代表買方將有很多的選擇,則技術的價格就會比較低。
三、技術生命週期
技術如同有機體或產品一樣,亦有它的生命週期,當技術本身是處在萌芽期的階段時,因為還離商品化的階段有一段距離,因此,仍然充滿了很多的不確定性,對廠商而言風險尚高,因此,價格上會比較低一點,反之,如果進入成長期時,相關的需求較高,則通常可以有更高的價格。
四、商品化的潛在收益
技術或智慧財產本身還無法真正為企業帶來利益,原則上,需要把該技術結合商業化的過程後,其價值才能顯現出來,因此,如果該技術所帶來產品之潛在市場越大的話,無疑的,技術價值越高。另一方面,如果技術它能夠同時應用於多項產品領域的話,則其價值也越高。
五、研發投入的成本
有些廠商鑑於技術作價以及市場預估的困難度,因此有時會選擇依其所投入的研發成本為定價的主要考量方式,原則上依據所投入的成本再加上某種比例的加成利潤,來作為定價的依據。
六、授權類型與剩餘專利期限
技術買賣雙方的授權類型,原則上也是影響技術價格的關鍵要素。如果是專屬授權的話,通常它的價格會比較高;反之,則非專屬授權的價碼是比較低的。
七、合約的限制
技術買賣雙方合約情形,亦常是左右價格的重要因素,譬如,賣方常常會提出所謂的「限制條款」,限制被授權的一方,只能將技術應用在某依類型的產品領域,或是該衍生產品只能在某些地區銷售,如此一來,則可預期該合約價格應該會低一些。
八、產業習性與規則
不同的產業有其差異的特性,有些產業處於快速成長的階段,廠商所獲得的利潤空間較高,因此,授權方會考量較高額的技術權利金。另外有些產業則可能已經進入成熟期,廠商所獲得的利潤已經很微薄,這時被授權的一方,通常會要求降低技術價格與權利金。也就是說,各個產業會有其階段性的「行情價」。
簡而言之,技術交易市場因為具有高度的資訊不對稱性、不確定性與矛盾性,使得買方對於該項技術的相關訊息知悉不多。同時,技術缺乏定價的參考,所以計價上會碰到很大的困難,而價格也就難以成為買賣雙方充分表達與溝通的訊號與工具。因此,買賣雙方的信任、信譽、關係、互賴等社會規範就有可能會取代價格機制。另外,在很多情況之下,則需要仲介機構及具公信力之認證機關的協助以使技術交易更容易進行。然而,有關這方面的運作,卻需要整體的措施來加以配合,因此,技術鑑價體系要發展得很好,確實需要產官學研共同來合作,畢竟它是知識經濟下非常重要的一環。
***關於(文中"我國"一詞,經本人修改為"國家",諒不影響全文精意)****
本文出處: http://tim.nccu.edu.tw/user_teacher/fswu/短文/技術鑑價的8大考量.htm
原著作者:
台灣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研究所 副教授 吳豐祥 老師
知識經濟的發展成效影響到國家產業未來的競爭力,而其中的重心在於業者是否能提升其研發創新的能力。要達成這些目標,「是否企業能夠充分運用產學研的各種技術資源?」又是其中的關鍵所在。因此,吾人可以理解一個國家是否具有很有效的技術交易機制與服務體系,將會對於該國的創新能力與競爭力有很大的影響,而當中技術的計價與評估似乎又是最為重要的一部分。
大體上來說,技術評價的用途主要包括:作為企業收取對外權利金、訴訟、跨國技術移轉計價、擬定財務報表、以及作債務保障之用。較具科學化的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評價需要透過技術、管理、法務、財會等專家的共同組合來進行。而且計價考量的範圍可能相當廣,常常需要涵括知識與技術、科技政策與法制基礎、商業環境與外部因素等構面。
傳統上對於技術及智慧財產的評價方法主要有三種:成本法、市場價值法與經濟基礎法。另外,有些專家則藉用財務管理方面的選擇權之觀念,發展出「實質選擇權」的計算方法來評估專利的價值。儘管如此,各種單一的方式仍然各有其不足之處,因此,比較完整的技術之鑑價,似乎有必要就下列的各項因素進行較為整體的考量:
一、技術創新的程度
技術原創性的程度越高,則通常可以產生更高的報酬。另外一方面,它所產生的產品創新,亦可以使企業的競爭優勢維持更長的時間,因此,賣方自然會要求較高的售價。
二、市場競爭的程度
一項技術的價值,常常會依市場上是否有競爭性的技術而定,如果提供類似功能的相關技術很多,則代表買方將有很多的選擇,則技術的價格就會比較低。
三、技術生命週期
技術如同有機體或產品一樣,亦有它的生命週期,當技術本身是處在萌芽期的階段時,因為還離商品化的階段有一段距離,因此,仍然充滿了很多的不確定性,對廠商而言風險尚高,因此,價格上會比較低一點,反之,如果進入成長期時,相關的需求較高,則通常可以有更高的價格。
四、商品化的潛在收益
技術或智慧財產本身還無法真正為企業帶來利益,原則上,需要把該技術結合商業化的過程後,其價值才能顯現出來,因此,如果該技術所帶來產品之潛在市場越大的話,無疑的,技術價值越高。另一方面,如果技術它能夠同時應用於多項產品領域的話,則其價值也越高。
五、研發投入的成本
有些廠商鑑於技術作價以及市場預估的困難度,因此有時會選擇依其所投入的研發成本為定價的主要考量方式,原則上依據所投入的成本再加上某種比例的加成利潤,來作為定價的依據。
六、授權類型與剩餘專利期限
技術買賣雙方的授權類型,原則上也是影響技術價格的關鍵要素。如果是專屬授權的話,通常它的價格會比較高;反之,則非專屬授權的價碼是比較低的。
七、合約的限制
技術買賣雙方合約情形,亦常是左右價格的重要因素,譬如,賣方常常會提出所謂的「限制條款」,限制被授權的一方,只能將技術應用在某依類型的產品領域,或是該衍生產品只能在某些地區銷售,如此一來,則可預期該合約價格應該會低一些。
八、產業習性與規則
不同的產業有其差異的特性,有些產業處於快速成長的階段,廠商所獲得的利潤空間較高,因此,授權方會考量較高額的技術權利金。另外有些產業則可能已經進入成熟期,廠商所獲得的利潤已經很微薄,這時被授權的一方,通常會要求降低技術價格與權利金。也就是說,各個產業會有其階段性的「行情價」。
簡而言之,技術交易市場因為具有高度的資訊不對稱性、不確定性與矛盾性,使得買方對於該項技術的相關訊息知悉不多。同時,技術缺乏定價的參考,所以計價上會碰到很大的困難,而價格也就難以成為買賣雙方充分表達與溝通的訊號與工具。因此,買賣雙方的信任、信譽、關係、互賴等社會規範就有可能會取代價格機制。另外,在很多情況之下,則需要仲介機構及具公信力之認證機關的協助以使技術交易更容易進行。然而,有關這方面的運作,卻需要整體的措施來加以配合,因此,技術鑑價體系要發展得很好,確實需要產官學研共同來合作,畢竟它是知識經濟下非常重要的一環。
***關於(文中"我國"一詞,經本人修改為"國家",諒不影響全文精意)****
本文出處: http://tim.nccu.edu.tw/user_teacher/fswu/短文/技術鑑價的8大考量.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