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3/7/25 22:09:06
#0楼
我单位8000KVA的主变电压10.5/6.3KV,电源引自供电局变电站,每月交纳基础电费为23*8000=18.4万元。我单位6KV高压室有一电缆出线去另一家工厂,其变压器为1000KVA电压6.3/0.4KV,实际运行负荷350~500KW,目前电费收取方式是我单位与供电局结算电价再加收0.04元/度的管理费,开有发票的。我单位现在拟再收其每月基础电费23*1000=2.3万元,请问这样有没有依据,会不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