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7/8 12:35:13
#0楼
才看到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前都不确定啊, 不知道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失业保险的,以为是原来的公司做出失业去套取失业保险,现在看来不是。
失业保险待遇。 A: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B、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4个月,之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可增加失业保险金2个月,累计缴费满11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24个月。 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待遇。 A: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B、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4个月,之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可增加失业保险金2个月,累计缴费满11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24个月。 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九层之台,始于垒土。 好好学习,天天向
上。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