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2/11/7 16:56:43
#0楼
通常我们把软件行业的专利直接称为“软件专利”,实际上这词有误导性。软件上的专利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方案,恰恰相反它只是描述一些实用的想法后,就宣称任何实施这个想法的人都会被起诉,因此与其叫“软件专利”,还不如叫“计算算法”专利。
另外美国的专利系统并没有指出哪些是软件专利,这就使得软件融资商业计划书开发者首先要分辨自己的想法是否会对别人专利侵权,然后才会去写软件。如果专利的想法可以像物理结构或化学反应一样表现出来,那么不会有任何一款软件去实现那个想法,专利也就不会去威胁到整个软件领域。但是软件领域的专利就是算法,因此它影响到了广大软件开发者和用户。
“计算算法”专利在软件领域导致了一个很特别的问题。因为一款软件是由成千上万个算法组成,就算里面只有10%的算法涉及专利侵权,那也意味着有数百个专利威胁到软件的存在。在2004年,美国公共专利基金会的DanRavicher在研究一个系统(内核基于GNU/Linux的操作系统)时发现,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完这些代码,就会对283项美国软件专利构成侵权。而据估计,在整个GNU/Linux系统中,大约有10万项专利对此构成了威胁。退一步来讲,就算这些专利中因专利系统错误有一半被淘汰,它也不会改变什么,因为对一款软件而言,不论是10万项还是5万项的专利威胁同样都是灾难。
另外美国的专利系统并没有指出哪些是软件专利,这就使得软件融资商业计划书开发者首先要分辨自己的想法是否会对别人专利侵权,然后才会去写软件。如果专利的想法可以像物理结构或化学反应一样表现出来,那么不会有任何一款软件去实现那个想法,专利也就不会去威胁到整个软件领域。但是软件领域的专利就是算法,因此它影响到了广大软件开发者和用户。
“计算算法”专利在软件领域导致了一个很特别的问题。因为一款软件是由成千上万个算法组成,就算里面只有10%的算法涉及专利侵权,那也意味着有数百个专利威胁到软件的存在。在2004年,美国公共专利基金会的DanRavicher在研究一个系统(内核基于GNU/Linux的操作系统)时发现,如果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完这些代码,就会对283项美国软件专利构成侵权。而据估计,在整个GNU/Linux系统中,大约有10万项专利对此构成了威胁。退一步来讲,就算这些专利中因专利系统错误有一半被淘汰,它也不会改变什么,因为对一款软件而言,不论是10万项还是5万项的专利威胁同样都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