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2/6/7 10:40:47
#0楼
[/URL]在制定產品标準中问题的解决方案
陈钢山
摘 要:產品标準是检验產品质量的唯一依据。但我们在审定企业產品标準时,发现许多企业在制定企业產品标準时,普遍存在著问题,应当引起注意,企业產品标準制定得更科学、合理,从而提高企业產品标準的水平。
关键词:制定、產品标準、问题、方案
產品标準是检验產品质量的唯一依据。但我们在审定企业產品标準时,发现许多企业在制定企业產品标準时,普遍存在著问题,应当引起注意,本文為此提出以下见解,以使企业產品标準制定得更科学、合理,从而提高企业產品标準的水平。
1.技术要求应全面、合理,正确反映產品质量的真正属性
(1)不能忽视產品外观或感官指标的确定。外观或感官指标是最容易、最直接反映產品质量的指标,不能不写,也不能轻描淡写。应根据產品的特点详细描述產品的外形、色泽、气滋味、杂质等内容。產品能够达到的,一定要全部写上,不能达到的,要避开写或者分等写,也可不写,以免给自己的產品套紧箍。如一家生產装饰印花纸的企业,在描述外观时写上:“斑点不允许有”,这显然是很难达到的。因為產品在印刷时,很难控制油墨飞溅而造成的污点。所以,我们建议改為: 3mm以上的斑点不允许有, 3mm以下的斑点允许每平方米不超过1个。这样一改,既不影响產品的使用性能,又能使產品在生產时容易控制。
(2)不能任意降低產品技术指标的要求。有的企业為了使自己的產品达到标準要求,把技术指标定得很低,偏差范围定得很大。这样,明显地降低了產品的质量和档次,这是不允许的。如一家笋干生產企业,把笋干的水分指标定為≦50%,盐分指标定為≦45%。这样,笋干中的水分和盐分就占了95%,笋干的质量显然是很差的,肯定会影响销售。后来我们建议改為“水分≦35%,盐分≦30%”,并增加“注:水分、盐分可按用户要求制定”。这样,既提高了產品的标準要求,又提高了產品质量和档次。同时,也增强了產品标準的适应性,使產品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3)不能盲目提高產品技术指标的要求,而束缚自己的手脚。有的企业对產品的技术指标不作全面、反復多次的检测,而是把一次或几次的检测结果作為标準中的技术指标定下来,这样,往往会出现大的偏差,无形中使技术指标定得过高或过低(过低的害处前面已述)。过高,使部分產品达不到标準要求,在检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產品,特别是在国家监督检验中出现不合格產品,给企业造成麻烦和损失。如一家生產塑铝復合管的企业,第一次测得的耐高温指标為120℃,就把标準中的耐高温指标定為120℃。最后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测得耐高温指标隻有110℃,被判為不合格品,并被通告。可见合理、正确地确定技术指标非常重要。
2.不得降低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对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强制性标準的要求。有的企业為节省检测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以没有检测设备,无法检测為由,随意降低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的要求,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如GB 7099-1998《糕点、面包卫生标準》均定為“致病菌(繫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而有的食品生產企业,在制定企业產品标準时,把致病菌指标定為“致病菌(繫指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显然,大大地降低了国家标準的要求,应及时更正。
3.技术要求的确定应遵循可检测性原则。即一项技术指标的确定,一定要有相应的试验方法,技术指标与试验方法要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繫。如某企业生產的银杏酒,要检测酒中黄酮素的含量,目前国内隻有北京等大城市的几所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实验室纔能作定量检测。若每批產品都要送去检测,既花钱又不方便,是很不现实的。故我们建议,黄酮素的定量指标改用FeCl3正反应试验的定性指标去检测。这样,企业既方便又能节约成本,也不至於降低產品质量。
4.抽样一章要根据生產厂的实际情况来编写,不要片面地引用GB 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於连续批的检查)》和GB 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於生產过程稳定性的检查)》。因為该两项标準是由原电子工业部提出,并由电子工业部标準化研究所会同中国科学院繫统科学研究所以电子產品為基础而制定的,并不是所有的產品都适用,所以要灵活运用。另外,该两项标準在实际使用中很麻烦,既要查表,又要计算,直观性和操作性都不强。还是在标準中直接写出组批、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内容来得直观、易懂,操作也方便。
5.引用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要得当,不能盲目引用。有的企业隻看标準的名称是否相当,不看标準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就直接引用,而引起差错。如一家生產装饰印花纸的企业,產品属於凹版印刷,其企业產品标準中的印刷质量指标就直接引用GB 7707-1987《凹版装潢印刷品》的要求,而该标準明确指出;本标準适用於凹板印刷工艺生產的塑料薄膜和玻璃纸装潢印刷品,不适用凹板印刷纸品装潢印刷品。显然,该标準是不能直接引用的。但制定标準时可作参考,且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对於适合引用的上级标準,需要引用标準的全文,应直接引用;对於需要引用标準的某一章、某一条,要麼直接引用,要麼一字不漏地照抄,千万不要漏抄或抄不全,否则无法操作。
6.要重视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一章的描写。这一章是為了使產品从出厂到交付用户使用的过程中,在运输、贮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中,便於识别和保管,保证用户在安装、使用產品时符合要求,而对其作出的统一规定。标志的内容要写详细、具体,特别是產品名称、厂名、厂址、生產日期、保质日期、数量、规格、型号、重量、执行标準号、必要的贮存国家标志等内容必须要写清楚。包装材料和形式不必作详细规定,以便於包装材料和形式的更新,但对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及包装的牢固程度,要作详细规定。运输、贮运过程中可能影响產品质量的注意事项也一定要作详细规定。另外,对在一定期限内可能失效变质的產品,要增加保质期、保存期、失效期等内容。
7.引用标準一览表要正确书写。引用标準的代号、名称要严格按引用的标準的代号、名称一字不漏地进行书写。没有在标準文本中出现过的,隻是作為参考的标準或资料不必列出。标準一览表的排列顺序应是先用国际标準,后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同一企业的企业标準,同一级标準按代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8.企业產品标準的编写格式,要全面贯彻GB/T 1.1-1993《标準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準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準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 1.2-1996《标準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準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2部分:标準出版印刷的规定》和GB/T 1.3-1997《标準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準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產品标準编写规定》的规定,以维护标準的严肃性。
9.假冒偽劣產品不能制定企业產品标準,不能让其披上合法的外衣,赚黑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