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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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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家书(转贴)

18266
ZHT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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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相约国庆
发表于:2004/7/14 9:12:00
#0楼
小偷家书
   儿子:

  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敢承认自己是小偷的话,这个人就是我。我相信就连我师父他也不敢承认。在那次看日出时他偷了我的钱包后,我们就断绝了师徒关系,他变得很让我瞧不起。但是对于一项事业,缺乏正确的指导和严格的训练很容易走弯路,这使我在偷窃方面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捷径,屡次失败。在我完成最近一次行动后半小时,我开始意识到我可能即将面临第4次被抓捕。老实讲我不怕被关进牢房,因为那里的伙食很好,而且不要钱,厨子像我妈妈一样了解我的口味。我所痛恨、自责的是我的马虎。对于这个毛病,我的小学老师早就提醒过我,可我始终不以为然,现在再想起那些金玉良言,已经晚了。法官可能会让我在监牢里度过余生,于是趁现在还有时间,我要把我的一些经历讲出来,留给你--我的儿子,希望你以后千万不要再犯和我同样的错误。

  我首先要告诫你的是,绝不要酗酒。它会毁掉你的身体,麻木你的神经,破坏你的味觉系统,使你受到它的驱使而不自知。我第一次被捕,就是因为在失主家酗酒造成的。后来我在警察局被别人用嘴里的水喷醒,说起来简直是奇耻大辱,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个有教养的家庭而言。儿子,我从来没有求过谁,但我现在想让你答应我,将来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你的儿子,我会令他感到耻辱,让他年纪轻轻时就受到自尊心的伤害。

  第二,不要去读马克土温的小说。自从我第一次被捕后,我改掉了酗酒的毛病,代之以看马克土温的小说来消磨时光。他的小说的确很好看,我认为他在幽默方面应该是世界第一。但你不要看,因为我马上就要谈到我的第二次被捕。那一次我偷的是个书商家。我在翻出了他家所有的存折和现金后,见时间还早,就在他家炖了一锅红烧肉。红烧肉很腻,因此我想再找一点水果来吃,这时我突然发现他床头有一本马克吐温小说选的下部。关于这套小说,我多说一句:你爸爸我很惨,偷了好几年也只偷来了上中两册。那天在书商家看到下册,我高兴得真想向全世界宣布这个消息。我经不住诱惑靠在躺椅上读了起来,一下子就被迷住了,等到警察把我从躺椅上拉起来的时候我才想起错过了回家的时间。那套书我到现在也没有凑齐,别怪爸爸。

  不要总试图仗着自己有几分学问就去和别人辩论,这是我给你的第三个忠告。在这一问题上,我有着切肤之痛。这件事发生在张教授家,对,也就是你女朋友的爸爸,那个该死的牛皮癣科医生。他总以为自己对什么都在行,其实狗屁,他比我差得远呢!他花2万块钱买来的那幅“十骏图”,还以为是真货,总和我辩论它的笔法多么张扬啦,构图多么大气啦,意境多么美好啦,气势多么雄浑啦,还说我不懂艺术。呸,这头蠢驴,那幅画就是我卖给他的假货(是你妈妈画的),难道我还不知道吗。辩论来辩论去,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把真相说给他听。他不相信,还说,明天咱俩接着辩论。第二天我去找他,他极没有辩论风度,暴露出缺乏教养的人身上所具备的所有毛病。他还找来了四个警察做我的辩论对手。那一次我舌卷齐城,用事实把他们说得脸面扫地,以吃3个月的窝头的代价换来了辩论的全面胜利。
  现在该谈谈最近的一次,也就是我所担心的事情了。这一次我犯了小偷史上最大的错误,很有可能被后人以反面典型编入《小偷教学大纲》。我在那家女主人照片的背面,用法文写了一首十四行爱情诗,又怕她看不懂,就简而化之为一句话,写在了相片正面:“你是我心中的天使,你带走了我心中的思念。我爱你。”落款处还留下了联系电话。现在我很后悔做这件事情,我估计麻烦也快到了。这是提醒你,千万不要爱上除你母亲和妻子之外的任何女人;更不要写十四行爱情诗。
  最后,我希望你接受我的教训,不要马虎,做一个认真对待每件事情的小偷。
  我已经听到警察的脚步声了,先写到这。
.........
  警察到楼上把我师父带走了,我好象留的是他的电话号码。
                                         



                                            爸爸
                                            2003/02/30
 
7814
wangbi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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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2010年度论坛贡献奖
发表于:2004/7/14 13:04:00
#1楼
哈哈
已彻底退出本论坛......业务往来上的请与本人单位其他同事联系!
1147
EN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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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发表于:2004/7/15 1:09:00
#2楼
可以写自传了!
2703
lsll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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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发表于:2004/7/15 13:47:00
#3楼
见报必成精品。。。。。。
走进风雨,找寻心梦。。。。。。
2603
迷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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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发表于:2004/7/15 15:52:00
#4楼
精彩!

幽默!

好文采!

高!厉害、哈哈。。。。。。
方即是圆、圆即是方,方圆原人为定义,又何必一定要分方圆。。。。。。
2485
lihuipeng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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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发表于:2004/8/20 16:36:00
#5楼
我最喜欢最后一句
1366
beanc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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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发表于:2004/8/20 19:18:00
#6楼
经典!
逍遥:我真的可以的!
灵儿:不要…逍遥哥哥,我要留下来。
逍遥:去吧
灵儿:不要…留下来的人是最痛苦的……我不要逍遥哥哥承受这种痛苦。
逍遥:灵儿,你听我说,你听我说。我是你相公,我是你的逍遥哥哥,我真的可以你相信我。你就让我一个人留下来,来承担这一切好吗?
灵儿:不…逍遥哥哥,我们不是说好了的?你忘了吗?逍遥哥哥,我想回家。
逍遥:我知道了。
灵儿:带我回去好吗?我想回逍遥哥哥的家,我是…我是逍遥哥哥的妻子,我是……我是余杭镇的人,我们是…乡巴佬…带我回家吧。
逍遥:好…好…我带你走,回我们…回我们的家。
灵儿:嗯,好……
1000
supe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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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4/8/24 11:05:00
#7楼
三百六十行啊
15940
上官云野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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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内信
2010年度论坛贡献奖
发表于:2004/8/24 13:40:00
#8楼
做一个认真对待每件事情**!

逃避不一定躲的过,
面对不一定最难过,
孤单不一定不快乐,
得到不一定能长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
可能为某个原因而伤心难过,
但也能找个理由让自己快乐。
1454
茜茜
文章数: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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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4/8/24 17:58:00
#9楼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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