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刚做的电工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培训K24科目中需要回答的问题课件内容之一,是参照《GB/T 50063-2017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中一些相关条文要求做出来的,供你们参考。
1、电流表、电流互感器的选用原则
对于交流电路来说,电流表和电流互感器的选择原则是:
(1)交流电流表的准确度等级一般不应低于2.5级,但电气控制盘上的仪表应不低于1.5级。在缺少1.5级仪表时,可用2.5级仪表加以调整,使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误差达到1.5级的标准。
(2)与仪表连接的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而仅作电流测量时,1.5级和2.5级的仪表允许使用1.0级的电流互感器;非重要回路的2.5级电流表允许使用3.0级的电流互感器。
(3)选择测量范围时,电流表和电流互感器应考虑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使仪表指针总是指示在仪表刻度尺量程的1/2~2/3范围内。为了使正常运行和过负荷运行时有适当的指示,指针式仪表用的电流互感
器的额定一次电流不宜小于1.25倍的一次设备的额定电流或回路最大负荷电流;对于直接启动电动机的指针式仪表用的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不宜小于1.5倍电动机额定电流。
(4)对重载启动的电动机和有可能出现短时冲击电流的电气设备和回路,宜采用具有过负荷标度尺的电流表;对工作电流变化范围大的回路,应选用S级的电流互感器。为保证二次电流在合适的范围内,可采用变比可选的电流互感器。
(5)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压不应小于一次回路的额定电压;
(6)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可选用5A或1A的,但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必须与电流表量程倍率相匹配。
2、使用电流互感器的注意事项
(1)根据电气设备的实际选择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度等级以及型号,应使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中的电流在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1/3~2/3范围,否则会造成测量误差增大。
电流互感器的过负荷运行,一般允许在超过其额定电流的10%下长期工作,一旦在运行中如发现电流互感器经常过负荷,应更换。
(2)电流互感器在接入电路时,必须注意电流互感器的端子符号和其极性。通常用字母P1和P2(有些用L1、L2)表示一次绕组的端子,二次绕组的端子用S1和S2(有些用K1、K2)表示。一般一次侧电流从P1流入、P2流出时,二次侧电流从S1流出经测量仪表流向S2(此时为正极性),即P1与S1、P2与S2同极性。反之则相反。
(3)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的铁芯以及二次回路应有一端接地,并应在配电装置处经端子排接地,目的是为了防止其一、二次绕组绝缘击穿时,一次侧的高压电串入二次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4)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在运行时不得开路。当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时,一次电流全部被用于励磁。二次绕组感应出危险的高电压,其值可达几千伏甚至更高,严重地威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所以,运行中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绝对不许开路,并注意接线牢靠,不许装接熔断器。
(5)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回路的电缆芯线截面的选择,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对一般测量回路电缆芯线截面,当二次电流为5A时,不宜小于4mm2,二次电流为1A时,不宜小于2.5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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